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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大常委会对我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作者:彝乡楚雄 时间:2018/08/24 阅读:4955
7月24日至26日,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怡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对我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 […]

7月24日至26日,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怡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对我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于8月22日下午召开情况汇报和执法检查反馈会议。

副州长徐东代表州政府汇报了我州贯彻实施《旅游法》工作情况。自2013年4月25日《旅游法》颁布实施以来,州政府和旅游发展等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旅游法律法规,提升服务质量,推进规范化管理,全州旅游工作和旅游产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仅2017年,全州接待国内游客3630.69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332.69亿元。

检查组对我州贯彻实施《旅游法》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旅游法》的学习宣传力度,不断提升我州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要加大投入,加快老景区巩固提升和新建景区开发建设,打造一批精品旅游景区,推进旅游产业持续发展;要强化监督,维护好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要科技兴旅,全力推进智慧旅游建设;要加强队伍建设,为建设“中国彝乡·滇中翡翠·红火楚雄”作出新贡献。

徐东表示,将认真梳理吸纳检查组的意见和建议,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规划引领和行业监管,加快推进智慧旅游建设,推动旅游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

执法检查期间,检查组先后到武定县、禄丰县、楚雄市的部分文化旅游项目、景区景点和旅行社,进行了详细了解。记者 朱家芬 通讯员文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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