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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位工程院院士献策智慧城市建设智博会发布《深圳共识》

作者:深圳新闻网 时间:2018/08/22 阅读:3696
论坛现场 深圳新闻网8月22日讯(记者 潘润华)8月22日,“第269场中国工程科技论坛暨第十二届中国工程管理 […]

34位工程院院士献策智慧城市建设智博会发布《深圳共识》

论坛现场

深圳新闻网8月22日讯(记者 潘润华)8月22日,“第269场中国工程科技论坛暨第十二届中国工程管理(智慧城市)论坛”(简称“论坛”)在五洲宾馆落下帷幕,同期举行的2018(第四届)中国智慧城市国际博览会(简称“智博会”)也闭幕。两天内,国内外嘉宾围绕智慧城市主题展开充分讨论,34名中国工程院院士从不同角度阐述了建设智慧城市的意义、方法和目标,为我国智慧城市发展建言献策,并形成了《智慧城市建设深圳共识》。

据了解,92岁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张寿荣、深圳市市长陈如桂等出席闭幕式,并共同见证《智慧城市建设深圳共识》的发布。中国工程院院士何继善主持闭幕式。

《智慧城市建设深圳共识》发布 深圳的数字政府建设起示范作用

闭幕式上,何继善代表大会组委会发布《智慧城市建设深圳共识》,共识共包括七点内容:一是智慧城市建设亟待上升到战略高度;二是智慧城市建设必须全面统筹协调合作;三是智慧城市建设需要建立科学决策机制;四是智慧城市建设必须做好信息工程文章;五是智慧城市建设需要优化标准梯度实施;六是智慧城市建设需要加强立法确保安全;七是智慧城市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根据共识,我国智慧城市建设虽然整体处于起步阶段,但总体需求旺盛,制度优势明显,发展态势蓬勃。尤其深圳在内的部分城市,在新型智慧城市、数字政府建设方面,已初步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34位工程院院士献策智慧城市建设智博会发布《深圳共识》

《智慧城市建设深圳共识》发布

34位工程院院士为我国智慧城市发展建言献策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工程院工程管理学部主任胡文瑞对该论坛进行总结。他指出,本届论坛形式新颖,内容有合有分,突破了以往的模式。同时,论坛主题鲜明,瞄准“智慧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凝聚了广泛的共识。

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理事长李铁代表“第四届中国智慧城市国家博览会”组委会做总结。他表示,本届智博会在改革开放的前沿——深圳举行,对全国其他城市具有重要的示范效应。同时,智博会与第269场中国工程科技论坛暨第十二届中国工程管理(智慧城市)论坛一起举行,形成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吸引了国内外8万多观众。他强调,本届智博会是在我国创新发展的重要时期举办的一次盛会,围绕怎样更好的进行城市化建设给出了具体的方法和建议。

本届智博会吸引了140多家企业参展,1500个地方政府参展,34个工程院院士围绕智慧城市建设前沿领域展开研讨、交流和共享最新研究成果,为我国智慧城市发展建言献策。同时,40位中外院士,350余位中外专家、代表参加论坛,可谓盛况空前。21场主旨、主题报告,49场分论坛报告,碰撞出了“智慧城市”建设的新理念、新思路。

解读:深圳共识的内容是什么

一、智慧城市建设亟待上升到战略高度。智慧城市是智慧社会的城市载体,代表了城市未来的发展方向,展示了城市未来的基本形态,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创新发展的新动力,将成为国家和区域间竞争的制高点。需要进一步秉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提高认识、凝聚共识,将其上升到长远可持续发展战略及预防事故、保障生命安全战略,从政策法规、体制机制、产业、技术等改革创新共同发力,政府与社会各界联手推动,形成全社会参与的氛围和态势,上升为国家战略。

二、智慧城市建设必须全面统筹协调合作。智慧城市建设是系统工程,需要高度的统筹协调与合作。应当建立权威的领导机构和统一的协调机制,坚决消除一切阻碍信息共享和透明的体制机制因素,坚决破除公共信息资源部门化的土壤,坚决改变多头建设的无序局面,构建全国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和各界联动的合作机制,实现城市功能、资源等的合理匹配。

三、智慧城市建设需要建立科学决策机制。智慧城市建设是创新工程,其总体规划、顶层设计、工程路线和技术方案直接关系到建设的成效。应当建立科学论证与行政审批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强化专家评审的实质性和责任性,赋予科技更多的话语权。

四、智慧城市建设必须做好信息工程文章。智慧城市建设是信息工程,加速推动信息领域核心技术突破,加强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拓展城市信息服务通道是大势所趋。要挖掘数字背后的规律,强化数字整合的顶层设计。同时,鉴于信息系统具有成长性和不断完善性,信息通讯技术的更新迭代具有颠覆性,智慧城市建设工程的立项和管理应形成区别于其它建设工程的创新方法。

五、智慧城市建设需要优化标准梯度实施。智慧城市建设是全面的城市升级改造工程,应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合理界定政府和市场的角色分工,深入构筑“政府+企业”商业模式,重新构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规范与标准,根据城市发展水平和实际需求,逐步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的数字化和智能化升级改造,梯度实施应用工程。

六、智慧城市建设需要加强立法确保安全。智慧城市建设是安全工程,要实现安全可控,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刻不容缓。要科学界定政府和社会运转过程中主动采集和自动沉淀数据的权利属性,界定数据应用的合法合规性,保证数据的依法有序公开和共享。要保障网络安全,保护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打击网络犯罪和数据违法使用,保护数字环境下的集体和个体权利。

七、智慧城市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衡量智慧城市建设品质与效益,除了一系列技术性指标外,最终衡量标准是市民的幸福指数提高程度,是市民在安居乐业、衣、食、住、行、健康、安全、教育、养老、办事等方方面面获得感的提高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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